对谷歌甲骨文 Java 纠纷案判决结果的感想

Posted by Yano on April 12, 2021

90 亿美元 Java 纠纷案反转:安卓中复制的代码属于合理使用

最高法院表示,谷歌为 Android 系统复制的代码仅占 Java API 总共 286 万行代码的 0.4%。布雷耶将这部分代码比喻为 “汽车上的油门踏板,它可以告诉汽车更快地行驶,或者如同打字机上的 QWERTY 键盘,当你按下某个特定的键时,就会调用某个字母”。

也就是说,如果造车厂选择采用油门踏板的设计,它就得支付高昂的版权费用,如果不采用,那它得重新发明新的设计,同时也很难让用户对此买单。API 的意义类似油门踏板,Google 复用它以吸引开发者,继而让开发者能迅速上手进行创新,而 API 的使用若受到限制,则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创新。

“我们的结论是:在本案中,谷歌重新实现了一个用户界面,且只取所需,以允许用户将积累的才能用在一个新的、变革性程序中,谷歌对 Sun Java API 的复制在法律上是对该材料的一次合理使用。” 布雷耶写道。

此前,由 78 位计算机科学家联合签署的意见书中,曾回顾了软件发展的历史,展示了得益于 API 重新实现而诞生的影响深远的伟大软件:计算机制造商重新实现 IBM BIOS API,从而有了 DOS,并最终诞生了 windows 系统;苹果通过重新实现 Unix API,创造了桌面端的 OS X 操作系统和 iOS 系统。即便是 Java,也不是 Sun 公司纯粹白手起家的产物,也建立在重新实现其他编程语言 API 的基础之上(例如 C 语言 math API、Perl 语言的正则表达式 API 等)。科学家们亦进一步指出:谷歌所做的,是一种长期存在且广泛普及的实践方式,其对于实现计算的基本进步至关重要,并且已经在过去数十年间推动了整个软件行业的历史创新。